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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公司变更

枣强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时间:2020-10-15 10:27
  现如今公司成立的成本费用相对比较低,因此有很多刚刚大学毕业的大学生怀揣着青春梦想选择创业,刚开始的时候肯定是没有人投资的,因此都会开个人公司,可是个人公司也面临着着非常大风险,因此在经营管理不下去的时候便会做好转让,下面泓冀财务就给大家说说枣强公司股权转让有什么需要注意的事项:
枣强公司股权转让
  一、对目标公司做好尽职调查
 
  针对目标公司应该查清的事项有:
 
  1、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
 
  2、目标公司章程范本的内容,特别是要特别注意章程中对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要求。通常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报告评估机构等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经营情况、至关重要资产等事项做好尽职调查,并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公司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二、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
 
  1、《股权转让意向书》中应当约定两项特有条款。第一,起效条件附款:本意向书在目标公司其他的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法》第71条要求的条件)本次转让并舍弃优先购买权,并符合目标公司章程范本要求的相关条件后起效;第二,出让方的通知义务:本意向书签订后一些时间内出让方应当通知目标公司其他的股东。
 
  2、转让价格的确定。目前实践中常用的确定公司股权转让价格的方法有:
 
  ①,直接以出让方在目标公司中的出资额为转让价格;
 
  ②,以审计、评估的目标公司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③,以目标公司账面净资产与出让方持股比例的乘积为转让价格;
 
  ④,利用招标、拍卖等竞价交易方式确定转让价格。
 
  三、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的股东
 
  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要求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的股东,要求他们在一些时间内,(我国《公司法》要求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做好表态,并及时履行公司章程范本要求的程序。
 
  四、目标公司其他的股东表态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  第71条的要求,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转让也是能够得到一些利益价值的,因此个人建议大家公司不开了那么不妨考虑将自己的公司转让出去,特别是注册地址在市中心,公司有特殊资质的通常公司价值都会高一些,以上仅仅是简要列举需要多加特别注意的核心重大条款,其他的具有普遍性的条款如违约责任也很重要,但本文不再一一表述。更至关重要的是要依据自己是哪一方做好精心策划和用心交涉,以便有效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