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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名称和招牌名称不一样行吗

时间:2021-05-12 13:27
  近日,江西省企业经营者王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前段时间初,王女士开办了一个室内装修公司,并以美轮美奂做为公司名称字号申请办理了营业执照。殊不知在制做门头牌匾的时候,孩子说奂美装修公司读起来顺口一些。因此王女士心想,那么既然店名在制做招牌的可以简化,那远不如就按照孩子说的改一改,反正也就是去掉两个字。最后就是这一改,王女士被当地的市场监管局以实际店名与公司注册名称不符为由罚款一千元。
营业执照名称和招牌名称不一样行吗
  不是说可以简化吗?为什么还要罚我钱呢?王女士对此感到愤懑不已。我们知道,公司名称是公司的称呼,是创业者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获取经营资质的必要条件,企业在制做门头招牌时,正常情况下是要将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全部载入进去的。殊不知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常能看到公司招牌名称与公司注册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有一些可以正常经营,有一些却要像王女士一样被责令期限内拆除甚至罚款,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我们来看看,公司名称是否可以简化?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有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公司登记注册时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违反这条规定的,予以警告并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知,简化公司注册名称这一情形在一定范围内是合法的,那么王女士为什么受罚呢?原因无外乎两点:一是没有到登记机关依法备案,二是并没有适当简化。
 
  对于公司名称在制做招牌时如何简化,可简化到什么程度,我国相关法律尚未有明确的标准。但是,公司名称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一个公司在其登记机关所辖区域内,不得与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因此,企业经营者简化名称后必须报给登记机关备案,审核简化后的名称是否有重复的情况,同时防止后期出现因公司注册名称与实际店名不符而遭罚的情况。
 
  除此之外,法律规定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在使用中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或者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认定为不适宜的企业名称予以纠正。去年7月,浙江一老板为傍名牌,在制做门牌的时候将自己的生命世纪华联超市某某加盟店简化成世纪华联超市悬挂出来,工商部门接到后者的投诉后,认为其做法侵犯他人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责令其在期限内拆除。因此,简化公司注册名称时不可随意增加或减少字号数,以防因与别人商标名称相同被投诉。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正常情况下公司的招牌名称与公司注册名称应保持不变,若因名称字号太长等特殊原因想要简化,也要符合相关规定,不能随意更改已登记在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以上就是泓冀财务今天的科普了,若您在公司名称使用规范方面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咨询泓冀财务,我们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丰富的经验,可为广大经营者提供一站式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