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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不对公转账有什么影响

时间:2020-12-03 15:35
  在企业的实际经营过程中,会遇到各种不同情况的业务问题,而企业发生交易开具发票与收取款项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而正是在这种看似正常的交易下,不规范的执行方式往往会给企业蕴藏下极大的税务风险。
交易不对公转账有什么影响
  交易不对公转账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是必须要分离的,公司销售产品,就该以公司的名义去收取款项,如果以股东的名义去收款,则会存在将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那么如此情况下对公司有何影响呢?
 
  1,如果企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存在股东财产与公司财产无法准确划分清楚的情况时,该企业后期经营不善导致破产的话,债权人有权要求股东证明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是完全分离的,如果股东不能证明的话,就需要代公司偿还以公司现有财产无法偿付的相关欠款,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可能引发税务稽查,甚至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增值税发票,因为已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未走对公账户收款,会在后期核查时产生收入是否核算准确的嫌疑,已经开具的发票是否为企业的真实收入?未开具发票的销售收入是否如实申报了收入纳税?一旦一个地方出现问题,引发的不良后果是不断的,往小的说是偷税漏税罚款即可,往大了说就完全可能是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如果被确认就是涉嫌犯罪了,必然会被移送司法机关,这个在现实情况中并不少见的,有的企业其实并未有虚开增值税发票,可能最多属于未按规定开票的情形,但是由于税务稽查人员的业务能力不够专业,加上该公司财税人员等业务及专业能力稍有欠缺,最终被错判的情形不在少数,所以对于任何正常经营的企业来说,一定要重视对于发票的管理,尤其是其中可能会涉及税务风险的情形的,更加要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才行。
 
  3,股东以个人的名义收取公司销售款项的,除了上述情况外,同样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挪用公司资金,如此则税务机关可以将其认定为公司分配给股东的股息红利所得,将会征收挪用资金总额的20%税款,作为该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
 
 
  综合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企业的如此经营活动过程中,公司经营业务收取的销售款项最好还是通过合理的途径进行收付结算,因为如果没有出问题则罢了,但是一旦出现问题,那是你想跑也跑不掉的,而且即便不出问题,对于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了说,那也是会给企业留下较大税务与法律风险的,所以对于企业管理人员来说,一定要识别与规避相应的涉税风险,避免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