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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误区有哪些

时间:2021-03-18 11:53
  近些年,伴随着我国对专利权的高度重视,国内公司进一步了解到专利在提高竞争优势中的功效,提升了专利工作中,专利申请总数量大幅度增加,但提升。殊不知,在专利代理全过程中依然存有一些错误观念。接下来泓冀财务小编就整理了一些专利申请误区有哪些。
专利申请误区有哪些
  1、自主研发的成果不申请专利就有知识产权
 
  一些科研人员觉得,只要是自主开发创新就会有自主知识产权。实际上专利是一种垄断性权利,假如自主研发的科技成果不申请专利,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承认和保护。当其他人盗用自己的研究成果时,由于开发商对研究成果没有专利权,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就不可能追究侵吞者的法律责任。
 
  2、专利产品的改进不需再申请专利
 
  有些发明者觉得,申请专利后,而忽略了后期的进一步研究开发工作,即使新产品已经开发或改进,也不再申请专利,这种误解的后果与没有申请专利的事实是一样的。因当其他人改进产品并申请专利时,反过来又限制了原专利权人产品的替换,从而导致原专利权人无意中成为侵权人。此时,原专利权人丧失了其知识产权。
 
  3、一项科技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一些发明者觉得,一次只能申请科技成果专利,即只能申请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分为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产品发明可以同时申请多项专利,技术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和发明专利。